按照岚政办发[2015]9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馆2016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文化文物、群文辅导、宣传、 图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实施完成全县群文辅导、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文艺创作、舞台艺术精品等工作;
(三)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
(四)组织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及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古迹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七)承担本单位图书采编工作;
(八)承办县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性质
岚皋县文化图书馆隶属岚皋县文广旅游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设置
单位总编制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现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5人。内设办公室1个编制3人,群文辅导室1个编制8人,图书室1个编制4人,文管所1个编制2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及使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总值1361138.43,由于迁建造成房屋、土地现已没使用,实际资产541022.00.使用情况图书120000.00,办公家具9920.00,专用设备301982.00,车辆50000.00,通用设备109120.00.
五、年度收支完成情况
1、2016年度收入202万元,支出165万元,收支结余37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165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万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采购音响2.5万元。图书1.4万元。车辆保险0.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 1、2016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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